前幾天刷到華董的一篇朋友圈,覺得講得還是挺有道理的,分享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一下!
法務、市場和品牌公關這三個部門,總是會有一些摩擦。也不能全怪法務太嚴格啦,就前段時間那個奶瓶虛假宣傳的案子,法院就判奶瓶企業賠償三倍,因為他們在電商平臺上寫的“抖音播放量10億+”,沒有說清楚是從哪兒統計的。不過,這種營銷話術,網上到處都是啊。
另外,華董說的也有道理,法務和其他部門有矛盾,主要是因為法務不太懂業務。面對自己不了解的東西,人們總會有點兒警惕。如果不懂,就很難在否定基礎上提出有用的建議,業務部門也就不太可能接受,這樣溝通起來就有點兒困難了。
大家在工作中有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嗎?大家對此有什么看法呢?